《爆炸物品领退管理制度》讲解了为了加强民爆物品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防止犯罪分子利用管理漏洞或失控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制定的管理制度。该制度明确了炸药库房存放爆炸物品的要求,必须严格遵循公安机关的规定,库房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和易燃物品以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对于库房管理人员的选择强调了其政治思想觉悟要高且责任心强,并严禁私藏、私借、私用爆炸物品。规定炸药与雷管需分开保管,并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制度,禁止一人单独管理。入库时要求严格执行登记制度,防止炸药和雷管丢失,如发生事故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领取炸药和雷管时需要安全员、爆炸员和保管员三人同时在场,确保操作规范。对于当日未用完的炸药和雷管要及时收回统一管理。
《爆炸物品领退管理制度》适用于涉及使用和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的企业及单位,特别是矿山开采、工程爆破等行业的安全管理。这些行业领域中涉及到大量爆炸物品的管理和使用,因此需要严格按照本制度来规范操作流程,以确保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保护公共财产不受损失,同时预防非法获取爆炸物品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可能性。该制度不仅为相关企业提供了一个明确的操作指南,也为企业管理层提供了监督和管理的标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