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讲解了煤矿企业为落实上级文件要求,确保职工生命安全及矿井生产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的具体措施。办法详细描述了安全隐患排查的方式和安全信息的收集方法,涵盖从矿长到各级管理人员的定期排查会议、专题分析会等机制,明确了对各类安全隐患进行登记、筛选、下发通知单,并由安全监察科分类登记管理的流程。对于不同来源的安全隐患(如内部排查、集团公司检查以及上级部门检查发现),均规定了具体的处理方式,包括制定整改措施、期限、责任人,并强调“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此外,办法还具体阐述了煤矿安全隐患管理责任,分别界定了班组长、区队长、安全监察科、安全副矿长及矿长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的职责范围,确保每一层级都能有效履行其安全管理职能,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适用于煤矿行业,特别是那些需要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企业。它不仅适用于煤矿企业的日常安全管理,也适用于参与煤矿生产经营活动的相关单位和个人。该办法为煤矿企业提供了系统化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框架,有助于提升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确保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能够遵循科学、规范的安全管理流程,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同时降低企业因安全事故带来的经济损失和社会负面影响。本办法特别适合于存在复杂生产环境和高风险作业条件下的煤矿企业,旨在通过明确各层级人员的责任,强化安全意识,构建全面的安全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