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讲解了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管理,有效防控事故的发生而制定的详细规定。文中定义了危险源与安全隐患的概念及其分级,明确危险源是导致事故的不安全因素,重大危险源涉及特定条件下的危险物质单元。安全隐患则涵盖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的不安全因素,分为重大隐患和日常管理隐患。文档阐述了不同层级人员职责,从矿长作为隐患排查的第一责任者到各业务科室负责技术方案审查等具体分工。对安全隐患的分级监控管理进行了详细描述,明确了矿井作为责任主体单位需承担的任务,包括定期全面排查、建档管理等内容。最后,文件还规范了隐患排查治理程序,如日常管理和重大隐患管理的具体操作流程,以及报告机制,要求对重大隐患进行筛选分级上报,并建立档案化管理制度,确保工程竣工后的验收和消号处理。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矿行业,尤其是存在一通三防、防治水、安全供电及小煤窑管理等方面安全隐患的企业。该制度不仅适用于矿井内部安全管理,也适用于各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帮助他们明确自身在隐患排查治理中的职责,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同时,此制度有助于企业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规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于保障煤矿企业的生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