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掘工作面隐患排查制度》讲解了为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确保隐患从排查、治理到报告全过程受控,而制定的一套详尽的隐患排查管理制度。该制度首先成立了由总经理担任组长的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并明确了成员构成与职责分工,设立安全监察部作为具体执行机构。在隐患排查的具体规定方面,涵盖了月度隐患排查、每周一上午的全覆盖式现场隐患排查以及下午的安全办公会汇报机制,强调对重大隐患的及时整改和责任落实。此外,还规定了隐患登记、信息档案建立、“六定表”下发等环节,确保隐患整改有据可查。每月26日前需将隐患情况上报集团公司安监局。隐患排查制度部分要求参加人员树立“隐患即事故”的理念,明确参会纪律及督察机制,保证隐患排查工作的全面性和细致性。最后,在奖惩办法中设立了针对排查人员和整改单位的奖励与惩罚措施,鼓励积极排查隐患并严厉处罚不负责任的行为。
《采掘工作面隐患排查制度》适用于煤炭行业尤其是地下开采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矿井中的采煤队、掘进队及相关辅助单位。此制度不仅适用于直接参与采掘作业的工作人员,也适用于各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如副总工程师、各职能科室负责人等。对于希望规范和完善内部隐患排查流程,提高安全管理标准,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的煤矿企业而言,本制度提供了详细的指导框架,有助于构建全方位的安全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