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科指导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讲解了保卫科指导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该文件明确了保卫科指导员需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上级部门、上级公司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规章制度,同时负责抓好全科的思想政治工作与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描述了协助科长布置、检查全科工作,并研究矿内安全治安情况的任务。阐述了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并监督其执行情况的重要性。说明了对全矿安全防火、防盗以及井下火工用品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的要求,并强调存在的问题需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整改。文件还提到组织保卫人员进行政治业务学习和法制教育,提高全队素质,做好辖区保安工作的内容。此外,参与事故调查、追查处理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履行国家政策,做好善后处理工作也被详细列出。
《保卫科指导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适用于煤矿企业的保卫科及其下属工作人员,特别是担任指导员职位的相关人员。它为这些人员提供了明确的行为指南和工作标准,确保他们能够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企业内部规定,有效开展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通过遵循此责任制,保卫科指导员可以更好地保障矿区的安全环境,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持矿区正常的生产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