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活动制管理办法》讲解了为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业务技术素质,使职工了解当前公司井的安全形势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安全活动制管理办法》描述了具体实施措施,包括每星期五设立为安全活动日,要求各区队必须按时召开,且必须由队长亲自主持会议。为了确保安全活动的有效性,办法规定每次活动的参与人数及会议内容都需记录在案,并强调活动不能只是形式主义,应落到实处。针对无故缺席或不组织安全活动的情况,《安全活动制管理办法》制定了相应的惩罚措施,如无故不参加者第二天停止工作,区队未按规定开展活动则对队长处以每人100元罚款。此外,《安全活动制管理办法》明确了区队领导在会议中的职责,即总结上周安全情况、传达上级指示并布置下周任务等,确保安全信息及时准确地传达给每一位员工。
《安全活动制管理办法》适用于煤矿行业内的各生产区队及相关管理人员。本办法主要针对井下作业环境复杂、安全隐患较多的煤矿企业,旨在通过规范化的安全活动制度,提高一线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它不仅适用于日常安全管理,也适用于应对突发安全事件时的信息传达与人员调度,为企业提供了一个系统化、规范化、可操作性强的安全管理工具,有助于构建更加完善的企业安全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