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三防”责任区域划分规定》讲解了为确保“一通三防”各项管理规定的有效实施,特别是通风设施、综合防尘、监控系统等现场落实情况,对井下区域按照特定原则进行的详细划分。该规定明确了各相关单位的责任范围,旨在通过明确职责来提高管理效率和安全性。通防科负责井下所有通风设施、防尘设施、瓦斯监测监控仪器仪表及防灭火设施等,并负责全矿井各单位责任区内相关设施的正常维修和检查。根据采掘工作面布置情况,每月调整各单位负责区域并建立严格的安装、验收和交接班制度。采煤单位负责工作面进回风巷与回采工作面范围内的所有“一通三防”设施和洒水清尘、巷道卫生。掘进单位负责为本区服务的所有“一通三防”设施及其卫生区内洒水清尘等工作。运转队负责井下各皮带使用的“一通三防”设施及相关卫生清洁。机电维修队负责变电所、绞车房等地点的“一通三防”设施维护及周边卫生。其他单位需在施工范围内做好相应的防尘降尘措施。此外,规定还强调了保护责任区域内“一通三防”设施的重要性,严禁故意破坏,并对损坏行为制定了具体的处罚措施。
《“一通三防”责任区域划分规定》适用于煤矿开采行业中的各个单位和部门,包括但不限于通防科、采煤单位、掘进单位、运转队、机电维修队以及其他涉及“一通三防”设施使用和维护的相关单位。该规定特别针对那些从事井下作业、设施维护以及安全管理的人员,确保他们在日常工作中能够明确自身职责,从而保障矿井的安全运行。它不仅为一线操作人员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指南,也为管理层提供了监督和考核的标准,有助于提升整个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