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措施资金管理制度》讲解了矿井在安全管理方面对于资金使用的具体规定。该制度描述了矿井负责人负责安措资金计划的审批,确保从源头上把控安全资金的合理规划。矿财务部门承担起安措资金的发放与监督使用职责,强调财务在其中起到的重要监管作用。矿井在进行年度生产建设计划和长远发展规划的同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规划,并将所需资金列入财务计划,表明安全措施与生产建设具有同等重要性。制度还明确了安措资金计划批准后的严格执行要求,包括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以及落实到位并定期检查等,这些规定确保了资金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制度坚持“安全第一”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安措资金不足时应追加投入,以保障安全措施能够充分实施。同时,安全技措实施单位每年需总结上报本年度安措资金使用情况,生产年度结束时,财务部门要对安措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和汇总,形成一个完整的资金管理闭环。
《安全措施资金管理制度》适用于矿井领域,针对矿井企业的安全生产资金管理工作提供了详细的指导方针。它为矿井管理层、财务人员以及安全技措实施单位等相关人员提供了一个明确的行为准则,有助于规范矿井内部的安全资金运作流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从而有效提升矿井整体的安全生产水平,确保矿井能够在遵循安全法规的前提下顺利开展各项生产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