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讲解了为加强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和有关记录的管理,确保档案管理正规化、制度化、标准化而制定本制度。该制度详细规定了安全科负责安全记录和安全生产资料档案的管理,各相关部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及上报任务。内容部分明确了安全标准化系统管理文件、安全技术和设计资料、安全记录等由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具体涵盖了管理评审报告、事故事件记录、风险评价记录、培训记录、标准化系统评价报告、事故事件调查报告、检查记录、健康监护记录、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安全会议记录、监测检查记录、资质证书和许可文件、应急演练记录、纠正与预防行动记录及其他相关记录。这些记录需按时上报安全科,并分类汇总归档保存。查阅档案时,必须经厂长同意签批,并填写借阅登记表,同时强调了档案保管中的防盗、防火、防蛀、防潮湿措施。保管工作设专人负责,要求记录内容真实准确、清晰及时,签署完整,标识明确、编号清晰,反映相应过程并按规定期限保存,超过保存期限则按程序处理。
《安全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类涉及安全生产的企业或单位,特别是那些需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行业。此制度对于确保企业内部安全管理的有效性至关重要,适用于安全管理人员、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旨在通过规范化的档案和记录管理,提升整体安全生产水平,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它不仅为企业提供了系统性的档案管理框架,还为监督和改进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了依据,确保所有安全相关记录能够被有效利用和存档,以备后续审查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