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三防”安全培训制度》讲解了煤矿企业中关于通风、防瓦斯、防火和防尘的安全培训要求及管理制度。该制度强调项目部经理(矿长)必须具备安全基本知识,并通过依法培训获得任职资格证书,确保其有能力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事故。从事煤矿生产和建设的干部与职工,在上岗前需接受“一通三防”安全培训,未经培训者不得上岗作业。特殊工种如安全监测工、瓦斯检查工等必须按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定期复训以保持职业技能符合规定。此外,对于“一通三防”的专业工人每两年需要重新参加技术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的专业再培训,新任瓦检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培训机构的培训才能上岗。同时,文件详细列出了“一通三防”隐患的分类,包括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的标准,以及重大隐患的具体认定条件,涵盖了超能力组织生产、瓦斯超限作业、应建未建瓦斯抽放系统和监控系统、通风系统不完善、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使用淘汰设备或工艺等情况。
《“一通三防”安全培训制度》适用于煤矿行业内的所有从业人员,尤其是那些直接参与煤矿生产和建设的人员。具体来说,它为项目部经理(矿长)、各类特殊工种(如安全监测工、瓦斯检查工、放炮员、主扇司机等)、以及其他一线工作人员提供了明确的安全培训指导方针。该制度旨在确保所有相关人员都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能够识别并预防潜在的安全隐患,从而保障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环境。这不仅有助于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也为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