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察科主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讲解了安全监察科主任工程师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具体职责和任务。该责任制明确了主任工程师需要配合全科人员完成所担负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确保资源在安全生产前提下的合理开发与利用。文件强调了主任工程师负责矿内规程中安全部分的审批工作,需与其他分管副科长保持良好沟通。当发现安全技术问题时,应在请示领导的同时,积极与各业务部门协商解决。主任工程师还需经常深入采掘工作面,参与工程抽查验收并提出整改意见,同时负责本科室内业管理和基层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此外,文件指出主任工程师要做好班组建设管理工作,提高班组建设水平,做到工作内容指标化、要求标准化、步骤程序化。值班期间要掌握井上下的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安全监察科主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适用于煤矿企业或其他涉及矿产开采的企业。这类企业在日常生产运营中面临诸多安全隐患,尤其需要专业人员进行有效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安全监察科主任工程师作为关键的技术管理人员,其职责范围涵盖了从政策法规的执行到现场具体工作的监督指导等多个方面,确保企业能够在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本责任制不仅为主任工程师提供了明确的工作指引,也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