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讲解了安监部长在保障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中应承担的具体职责。该文件阐述了安监部长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决定,确保这些规定在矿井内的有效实施。文件描述了安监部长负责掌握全矿井安全生产动态的任务,包括查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并及时提请相关部门采取措施加以解决。文中提到安监部长要检查全矿工程质量,参与安全检查和矿井质量标准化验收工作,监督、检查矿井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以及“三大规程”的执行落实情况。文件还指出安监部长负责查处“三违”行为及事故追查处理,组织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此外,文件强调安监部长要全面负责本部门的业务保安工作,抓好安监队伍自身建设,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并限期处理事故隐患,对于重大安全问题应及时提交安全办公会研究。最后,文件明确了发生事故时,安监部长需立即赶赴现场,参与组织抢救、调查、处理和恢复生产工作的责任。
《安监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适用于煤炭开采行业,特别是那些设有安监部长职位的企业或单位。它为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员提供了明确的行为准则和工作指南。具体来说,这一责任制不仅适用于安监部长个人,也适用于其下属团队成员,指导他们如何履行各自的职责以确保矿山的安全运营。同时,这份文件也可以作为培训材料,帮助新入职的安监人员快速了解自己的工作任务和要求,提高整个团队的专业素质和应急处理能力,从而更好地保障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