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讲解了安全副队长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具体职责和工作要求。该制度明确指出,安全副队长需要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指令等,在区长领导下完成本职工作。熟悉作业规程与工程质量标准,并确保施工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对不合格工程责令返修。了解并掌握各班组职工的思想动态、技术水平及事故应变能力,合理分配工作任务。工作中需巡回检查皮带输送机和刮板输送机的安全防护设施使用情况,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确保生产安全。一旦发生事故,要协助区(队)长到达现场指挥救援,参与事故追查讨论。面对复杂地段时,要积极协助区长解决问题,保障生产计划顺利实施。同时,还应协助队长全面管理井下各项安全工作,主动排查并处理隐患,为矿井生产和区队提供安全保障。
《安全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适用于煤矿行业中的安全副队长岗位。此文件旨在指导这些管理人员如何有效地履行其在日常管理和应急响应中的职责。它不仅适用于新上任的安全副队长作为培训材料,也适用于所有在职人员以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和遵守相关规章制度,从而确保矿区内的工作人员能够在一个相对安全的环境中工作,降低事故发生率,提高整体工作效率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