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讲解了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在煤矿企业中的具体任务和责任。该文件描述了负责人需在矿长领导下负责全矿的安全生产管理,对各类规程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承担直接管理责任。文件阐述了负责人要制定并监督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组织日常安全检查活动以消除隐患纠正违规行为。文中提到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及新工人培训,并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文件说明负责人要审查作业规程中的安全措施并监督执行,参与采区设计投产审查验收以及新工艺设备的安全设施审查。文中还指出定期分析矿井安全形势,提出改进措施,管理安全档案、记录统计上报工作,追查事故参加抢救工作。此外,该文件强调负责人应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推广先进经验和方法,指导基层工作,并在危险情况下有权中止作业或紧急撤离。
《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适用于煤矿行业的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这类人员需要全面了解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在实际工作中按照文件要求履行各项职责,确保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序开展。该文件也适用于相关监管部门,用以监督和评估煤矿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的工作情况,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管理,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