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红线”管理制度》讲解了为确保矿井安全生产,规范安全操作和安全管理行为而制定的具体规定。该制度详细描述了多种禁止的安全操作行为以杜绝人身伤亡事故和重特大事故发生,并严肃追究安全责任,实现安全管理的过程控制。第二章具体列举了若干条安全操作红线,包括排放瓦斯导致混合风流处瓦斯浓度超标、未按规定执行防突措施或弄虚作假、破坏监测设备使无法反映真实数据、违反综合防尘措施造成煤尘超标等。此外,还提到了严重违章放炮作业、在禁止明火作业场所无专项措施进行电氧焊作业、强行送电或带电检修挪移电气设备、超控顶距作业或擅自改变支护参数、违章运输作业以及未按规定执行防治水措施等情况。对于触犯这些红线的行为,制度明确了给予相关责任人严厉的处分措施,从撤职到解除劳动合同不等,且由各级安监部门界定确认,同时对失职失查的区队长也追究连带责任。
《“安全红线”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矿行业,尤其是涉及山西焦煤下属各矿井的生产安全管理。无论是从事采掘工作面的操作工人,还是负责安全管理的干部,都必须严格遵守此制度。它不仅为一线员工提供了明确的安全操作指引,也为管理层提供了一套完整的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通过严格的制度约束,保障矿井内的每一个环节都能按照高标准的安全要求进行操作,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