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部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讲解了安监部主任在安全矿长领导下,负责本部门行政和技术指导工作,并完成领导交办任务的职责。该文件描述了安监部主任需认真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上级各项规定,对其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和培训工作负全责,成为本部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者。文中提到安监部主任每月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安全检查,通过“三定表”、隐患通知单等形式督促相关部门解决生产隐患,并监督执行情况。同时,主任要审批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制定全矿的安全管理制度,组织质量标准化验收,参与事故抢救、调查、分析、处理并撰写报告。此外,安监部主任还监督施工单位安全资金使用,参加安技措工程竣工验收,对“三违”人员进行处罚管理,坚持教育为主原则降低三违率,利用多种方式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做好基础工作。该文件还提及安监部主任参加安全工作会议,组织每周安全例会,检查各队“两会”活动情况,反馈信息,为安全矿长提供参谋意见。对于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作业场所提出整改或停产整改建议,加强对重大安全隐患和危险源治理情况的监督,确保按时有效整改。经常深入现场查处问题,检查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和从业人员培训情况,掌握采掘工程进度并向领导汇报。最后,文件指出安监部主任应参与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编制、审查、实施,抓好小分队管理工作,负责三违及三违纠纷处理以及相关人员的学习工作。
《安监部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适用于煤矿行业中的安监部门,特别是担任安监部主任职位的人员。其内容涵盖了从制度制定到具体操作层面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检查、隐患排查、事故处理、教育培训等多方面的工作职责,旨在确保煤矿企业能够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企业的整体安全管理水平。这份文件不仅为安监部主任提供了明确的工作指引,也为其他相关岗位提供了参考标准,有助于构建一个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