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控系统安全检查与监测制度》讲解了煤矿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在矿井安全生产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为提高矿井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并确保安全监控系统的稳定、可靠、准确和有效运行提供了详细的规定。文中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及相关标准,包括AQ1029-2007、AQ6201-2006及MT/T 1008-2006等文件内容,并参照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安全监控系统安全检查与监测制度,特制定了某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安全检查与监测制度。该制度具体规定了装备要求,如瓦斯矿井必须装备监控系统且24小时连续运行;传感器数据状态传输到地面主机;联网需求;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或报警矿灯的人员范围;地面中心站的安全监控系统主机配置、供电方式、网络安全设备和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监控系统的设计安装要求,例如布置图绘制、断电控制接线规则、防爆电源设置位置限制;使用维护制度,比如移设标准、放炮作业保护措施以及悬挂规范等内容。
《安全监控系统安全检查与监测制度》适用于煤炭开采行业内的各类煤矿企业,特别是那些需要依靠先进的安全监控系统来保障矿工生命安全和生产顺利进行的企业。它不仅适用于新建设的矿井项目,也适用于现有矿井的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工作。对于从事煤矿安全管理、技术研究、设备维护的专业人士而言,本制度为其提供了一套全面而具体的指导原则,有助于他们根据实际需求对安全监控系统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设计、安装、使用和维护,从而提升整个煤矿行业的安全生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