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控系统故障报告制度》讲解了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在发生故障时的具体应对措施和流程。该制度要求操作人员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测,确保任何故障都能及时被发现并处理。当系统发生故障时,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抢修,同时记录故障时间、现象、原因、处理办法及恢复时间等信息。针对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特殊性,还特别规定了需向单位负责人报告的程序。为保障系统正常运行,制定了详细的故障处理办法,包括网络故障、电信线路故障、电脑主机故障或数据接口故障、电脑软件错误以及井下传感器数据传输中断等情况的具体应对措施。例如,在网络故障不能上传数据时,应立即通知网络维护人员修理;如遇电信线路故障,则通知市监控中心;电脑主机或数据接口故障应在5分钟内启动备用设备;电脑软件错误5分钟内无法修复则启用备用主机;井下传感器数据传输中断时,通知监测工维修并加强瓦斯检查。所有维修操作均需留有详细记录,包括故障类型、现象及处理方式,并制定故障期间的安全措施。
《安全监控系统故障报告制度》适用于煤矿行业,尤其是依赖安全监控系统的矿山企业。该制度主要面向安全监控系统操作人员、矿调度室工作人员、网络维护人员、井下监测工、瓦斯检查员等相关岗位人员。通过明确各岗位在系统故障发生时的责任和处理流程,确保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运作,减少安全隐患,保障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性和稳定性。这一制度不仅适用于日常生产运营,同样适用于应急情况下的快速响应与处理,对提高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效率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