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沫罐操作规程》讲解了在处理泡沫罐系统时的具体步骤与注意事项。该规程描述了从开启泡沫阀组到启动消防泡沫泵的一系列操作流程。规程指出当打开相应灌区的泡沫阀门后,需要依照特定规程启动消防泡沫泵。消防泡沫泵启动之后,操作人员需密切观察7.6立方米泡沫罐阀门VP112上部的压力表压力,只有当压力达到0.7兆帕时,才能开启VP121、VP122,并且要通过VP122来控制泡沫罐压力,确保压力稳定在0.7 - 1.0兆帕之间。经过20分钟后,应开启5.5立方米泡沫罐阀门VP211、VP221、VP222,同时关闭7.6立方米泡沫罐的相应阀门,保证5.5立方米泡沫罐压力同样维持在0.7 - 1.0兆帕范围内。另外,规程还强调了泡沫供给量的最大限制为40分钟,在泡沫用完之后要及时补充。
《泡沫罐操作规程》适用于化工企业、油库、港口码头等涉及易燃易爆物质储存和运输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设备的操作人员。这些地方由于存在火灾风险,需要按照严格的操作规范使用泡沫罐系统进行灭火防护,以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对于从事此类工作的人员来说,掌握这份规程有助于提高应对突发火灾的能力,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准确无误地操作泡沫罐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