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丙烯、丙烷)检验规程》讲解了液化丙烯和丙烷在化验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国家标准的要求。文档强调所有化验项目都需要按照规定进行,并依据国标要求,以充装系数为准计算及检斤。对于瓶装气体,不仅各指标要符合标准,还要控制额外多项具体指标。针对产品批量的差异,规程明确指出当不同批量的气体存在时如何抽样检测:50瓶以内抽2瓶,51-100瓶间抽取3瓶,101-500瓶中应抽检5瓶,而超过500瓶时则须选取10瓶。此外,对整个生产环节中的原料分析、空瓶底气检查、满瓶检验也进行了规定,强调每步流程都必须记录存档以便后续查询或追溯。该文指出产品质量需经检验合格后方能入库,并介绍使用气相色谱法及其对应的仪器——气相色谱仪来完成测定过程。同时制定了详尽的检验规则,在初次抽检不符合标准的情况下,需要重新加倍抽样,一旦仍然有任意一项不达标即宣告这批产品不合格。
《燃气(丙烯、丙烷)检验规程》适用于从事液化丙烯与丙烷生产和销售的企业,尤其是负责质检、安全监控以及库存管理等工作的人员。该指南为相关人员提供了详细的产品质量监测步骤与规范,保障产品的安全性、稳定性及合规性,确保在市场上流通的商品均达到国家所规定的标准要求。这也有助于提升行业整体的安全水平,减少因为质量事故带来的经济损失和潜在安全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