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罐区安全管理制度》讲解了为保障化工厂油库储罐区及液化气罐区免受火灾危害而制定的具体规则。它阐述了罐区消防安全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文中提到新建或改建的罐区需要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并且通过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审核才能投入使用,同时明确防火责任由主要领导人承担以及他们应尽的各种职责如组织宣传法规、制度管理措施、进行消防培训、检查隐患等,要求不同仓库视自身条件配备专业人员成立组织参与防范工作,并建立相应机制激励工作人员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按照危险类别严格管理储存物,并规定具体的操作细节保证易燃易爆物品安全存放,从入库到存储期间,对于甲乙类高危物品进行特别管理和保护防止意外发生。
《罐区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化工厂中涉及有油库储罐区和液化气罐区的管理部门和企业。这些区域中的管理人员、防火责任人及其团队包括专职与兼职消防人员,还有日常在该区域内操作工作的所有员工均须严格遵守此管理制度的要求来开展工作。本制度有助于确保石油化工生产领域的各相关方能有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促进化工产业的稳定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