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防爆管理制度》讲解了针对存在火灾和爆炸危险的生产装置,从设计、选型、安装及设施配置等多方面进行安全管理的要求。生产过程中对有可能引致事故的位置需设置各种监测仪表以及报警系统,并根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设置报警器且规定具体数值。对于控制方式也要求既有自动控制系统又有手动控制系统作补充保障。面对特定反应情况下易造成的设备危险,则应具备紧急泄压等处理设施。为防止静电产生和消除静电危害也有相应措施规定。同时针对生产设备和储存设备在突然状况下应装配相关装置避免次生危害发生。对于下水系统的保护也有着严格的要求,在设立固定动火区时从布局方位到安全距离设定等都明确规范,并指出不同级别动火作业的概念范围及特殊规定,例如特殊情况下需要对原本级别的动火实施升级管理,以及各等级动火前要先分析才能操作并且明确有效时限等细节,同时动火证的办理与检查也有严谨的规定,以实现有效的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理,保障工业安全生产。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适用于涉及化学物品生产、存储等可能存在火灾或爆炸风险的企业。这些企业中使用各类化学物料的场所均应在建筑设计之初就充分考虑防火防爆因素,像化工厂内的反应装置区、易燃物仓库区域,按照此制度确保自身符合建筑防火及电气安全规程等标准。制度中的条款帮助相关人员正确评估不同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的危险程度,并根据不同级别制定对应的防护方案,确保人员健康与财产安全,维持生产活动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