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海石油作业无线电通信安全管理规定》讲解了我国对于渤海浅海油气生产设施和石油作业专用船舶进行的严格无线电通讯管理措施。为强化浅海石油作业无线电通信的安全管控,《规定》明确了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新购置设备需经特定审查,要求所有涉及者严格遵守规则,同时强调了安全检查监督人员必须根据此规范履行职责。此外,《规定》详细指出浅海通信项目的设计方案应由多方部门审核通过后才能成立,并对其工作频率等相关信息有具体的报批制度,且对安装完成后的浅海通信设备提出了具体的时间内上报以及核发电台执照的需求。在设备安装标准上,要参照1992年的技术规则,而验收环节须确保设备的技术指标达到设计性能并且运行状况良好,报话接通率达到百分百、无杂音干扰,企业通信管理部门还需与其他相关部门一起根据验收条件评估设备试运营效果以完成最终验收。
《浅海石油作业无线电通信安全管理规定》适用于渤海海域内所有的油气生产设施和专业船只所使用的无线电通信及其连接的所有岸基站(台)。其主要面向石油及相关产业中从事浅海资源勘探开发工作的企业和单位,特别是涉及到新建、改造或购买相关装备的场合时,相关人员应当充分了解并遵循这份规定,在实施操作前完成必要的审批与检查流程,以此保障海洋石油作业的安全生产秩序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