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单位责任人安全性自查工作条例》讲解了针对基层单位责任人在科研、生产等方面预防和减少事故隐患的工作要求。该条例强调安全是各项工作的重要基石,各基层单位负责人包括公司的二三级安全责任人、各部门经理等应认识到这一点,并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作为行动的核心思想,强化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并切实执行于工作中。根据此方针,条例明确了几个重要方面以落实安全管理,其一是在应急预案上,责任人需建立适合自身工作的应急处理机制,并确保员工能够按照预案实施操作;第二,在消防设施掌握方面,对员工进行紧急疏散通道、火灾报警方式等内容培训,保证在出现险情时能够准确应对;第三条中特别指出了冰箱使用的规定,考虑到有机溶剂易燃爆的风险,对于普通冰箱与防爆冰箱存放不同类型的化学物质作出区别化规定,保障危险品存贮符合安全标准。第四项为烘箱使用的规范,严格把控烘干过程中的温度控制,确保不因为过热引发潜在火灾威胁,同时也详细列明对于高压釜使用的安全事项以及电器设施如发现漏电等不良现象的及时维修或更换流程。
《基层单位责任人安全性自查工作条例》适用于那些涉及科学研究和工业制造等领域的企业或机构,尤其是包含有实验操作单元、生产车间等可能含有安全隐患工作环境的地方。该文档特别为负责这些基层单位日常运作及其安全监督的相关管理人员而准备,旨在引导这些管理人员更好地承担起安全工作的责任,通过一系列细致入微的安全检查内容指导来防范未然,促进整体工作环境中安全生产措施的有效实施,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推动所在企业和研究单位朝着健康稳定的方向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