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物品库房管理职责》讲解了民爆库房管理的七项主要工作职能。领导负责民用爆炸物品仓库的全面日常管理工作,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甘肃省民爆物品管理实施细则等法规在库房中的严格执行。审查所有爆破器材相关的使用购买运输储存手续以保证符合法定规范。为提高全体人员素质及确保操作规范正确,领导需定期组织库房工作人员进行政治教育、安全意识与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库房管理人员要经常核对并审查爆破物品进出库的数量与实际完成的工作任务相吻合度,并指导内勤按时向上级汇报工作状态以及要求保管员确保验收发放无误。监督所有职工遵循规章制度情况,并组织安全检查维护良好运行秩序。还肩负着组建消防队伍,定期举办消防演练,使成员了解消防知识,熟悉灭火设施设备的使用流程的重任。最后,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须立即整改,并及时向主管单位反馈处理结果。
《爆炸物品库房管理职责》适用于从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工作的库房管理人员。这类职责文件特别针对那些必须遵守国家级地方级法律法规的场所,这些场所包括炸药、雷管等各类易爆炸物资储存区域。同时它也是面向直接参与到入库、验收、保管、出库等流程的相关员工,以及有志于提高内部安全标准并实施有效安全管理机制的企业管理层或政府监管部门人员。此外本职责同样适用负责安保消防演练活动开展以及应急预案制定实施的相关责任人和安全监察机构的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