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讲解了为保障劳动者安全与健康而制定的相关规定,适用对象涉及生产、经营、运输、贮存和使用化学品的单位及人员。文件强调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能,确保规定落实到位。在内容结构上,《规定》详细划分了生产单位、使用单位、经营运输和贮存单位的责任,并对职工的义务和权利作出了明确界定。例如,生产单位需执行安全管理制,进行危险性鉴别,挂贴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并填写安全技术说明书;同时应利用如安全周知卡等标示出危险性。使用单位须保证化学品具备必要标识,并提供相关安全保障设施、应急处理方法和自救措施;其还肩负着对危险化学品危害进行定期检测评估、公开相关安全卫生资料并对员工开展必要的教育和培训任务。文件中也特别提到进口危险化学品应有中文资料,确保中外方交流的信息准确性以及保障双方权益;对于运输单位则严格要求遵循国家标准确保危险品包装运输安全。在第五章针对职工部分,则具体明确了职工必须遵守的规定与拥有的合法权益。
《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适用于化工及相关上下游行业,如制造业(特别是化工材料制造等),以及其他任何涉及生产、经营、运输、贮存或使用化学品的作业活动的企业和机构。它旨在保护所有参与到这些过程中人员的职业健康与安全。此外该规定也面向政府监管机构提供了监督依据,以维护公众利益和环境保护为原则,规范各类涉及化学品工作的合法合规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