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工品管理制度》讲解了火工品管理的具体制度,包括库房建设、储量规定和存放要求等多个方面。《火工品管理制度》描述了为强化管理及维护社会稳定所依据的“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关于库房建设,《火工品管理制度》明确指出其需要达到的安全标准且需经过当地主管部门验收才能投入使用,这有效确保库房本身在硬件条件上满足安全性需求。针对储量,文件规定要遵照国家相关规定,对炸药、雷管、导火索不得超过公安部门设定的标准进行存储。对于炸药、雷管、导火索的存放方法,强调必须分别放置不可混放。库内的环境也得到严格的规定,需要保持整洁防潮以及通风等,严禁出现烟火及存放其他物品的行为。爆破物品发放时需要履行严谨的审批和签字手续,保证帐目清晰账物相符并做好退回登记,同时对购进的新火工品要逐箱检查登记,杜绝使用变质或性能不详的火工品,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库房区域。此外,文件还要求配备消防、通讯和报警设施。
《火工品管理制度》适用于涉及火工品管理、使用的各行业企业。尤其对于矿业开采作业、工程爆破等依赖火工品操作的领域而言,这是不可或缺的工作准则。相关单位可以通过严格执行该制度来确保在储存、发放、运输火工品过程中的安全。各级管理部门如企业的安全管理负责人、库房管理人员等应深入学习此制度的内容与精神,将其应用到日常工作中以确保操作规范、保障生产和社会的安全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