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爆破器材安全保卫制度》讲解了民用爆破器材库区守库员的具体责任和操作规程,从人员管理、物品管理以及应急措施等方面全面保障民用爆破器材的储存与使用安全。文件规定守库员是库区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必须经公安部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该制度详细描述了值班期间的各项行为准则,如按时交接班且不可空岗,并强调定时不定时对库区范围及周边进行巡逻检查的重要性。同时,《民用爆破器材安全保卫制度》指出,在交班时双方应共同检查确保无误后才可完成记录并长期存留。制度中强调守库员需认真核验出入库人员的身份,严禁无关人员擅自入内;所有进入库区者须遵循不带火源和其他危险品的要求,关闭手机通讯工具,并确保车辆配备有效的防火设施。为确保安全环境的绝对性,该文档对于上级检查同样严格规定出示有效证件或由本单位领导陪同方可入库,任何异常现象均要立即向上级和公安机关报告,以确保突发事件能够得到及时处理。此文中还明确表示,值班过程中严禁饮酒、睡觉及其他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并特别重视对库区内各项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器材和技术防范设施的定期巡查及正常使用技能的掌握情况,以此保持库区的安全性和有序性。
《民用爆破器材安全保卫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民用爆破器材存储和使用的企业单位及相关从业人员。具体来讲,它主要针对负责管理和保护民用爆破器材仓库安全的守库员群体,同时也涉及到需要访问库区进行业务往来的其他相关人员。这一制度旨在帮助上述人员理解自身职责,在实际工作中遵循严格的管理制度,保证爆破器材的安全保管及合理应用,降低潜在风险发生的概率,维护公共安全与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