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气厂承包商一体化管理实施办法》讲解了采气厂针对长期从事检修、技术服务及维保工作的承包商统一管理模式的相关规定与要求。该文件明确了以统一标准、制度、检查和考核为基础的一体化管理模式,并按照不同类别区分长期维保单位及其他战略承包商的管理要求。对于中原油建等内部承包商,按照基层单位进行管理,而宁波大通等企外专业单位则视作班组进行整合管理。此外,该文档强调对油田内部和工程项目的承包商分别适用的管理模式,确保承包商在安全管理上的全方位覆盖。同时,《采气厂承包商一体化管理实施办法》阐述了一体化管理的具体职责分工,明确了业务主管科室为安全管理主体,承担制度落实、资质审查和考核监督的任务。HSE责任科室则负责监督安全教育培训及各类检查执行。具体到基层单位,作为直接责任主体需要负责承包商员工档案建立、现场监管、教育培训及活动组织等一系列工作,并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采气厂承包商一体化管理实施办法》适用于采气行业内需要进行承包商管理的企业,特别是那些存在长期性检修、运输或技术服务需求的油气生产企业。此文档重点聚焦于石油天然气行业中涉及多个外部承包商协作作业的企业场景,适用于油田企业及类似领域的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者、HSE专职人员以及承包商管理人员参考使用。它还为石油系统的各相关管理部门和具体执行操作的基层班组提供具体的指导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