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安全员管理制度》讲解了针对企业中专职安全员的综合管理规定。文件详细设定了专职安全员应具备的任职条件:包括身体与思想素养、专业知识、以及取得上岗资格认证等各方面要求,保证了岗位任职者能胜任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需求。对于专职安全员职责也进行了细致划分,不仅涵盖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执行贯彻,还涉及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的落实情况、安全隐患处理和应急预案的建立等方面内容,确保企业生产活动中各个流程符合安全生产规范,降低安全事故发生概率。为了有效监督工作开展,该制度明确指出了一整套完善的考核办法及细则。从不同层级不定期抽查到具体的安全教育实施情况评估,从定期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跟踪到各类安全事件处理档案的检查核实;并且制定了详细的奖惩条例,如根据职责履行情况发放津贴,因未尽责而取消补贴,或者对积极贡献者进行物质或精神奖励。此外,特别规定此制度自发布起即成为标准指引。
《专职安全员管理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各行各业存在生产活动风险的企业单位内部。其适用对象主要聚焦在设有专职安全管理岗位的工矿商贸类生产企业,例如煤矿业、金属制造业、危险化学品处理业以及建筑工程施工单位等高危行业领域中的管理人员。它也适用于具有一定规模的服务型企业,诸如大型物流仓储机构或食品加工工厂中需要承担一定安全管理和监管职能的职位,帮助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性和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