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物品安全管理及违规处罚规定》讲解了为保障民爆物品在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合理使用与安全控制所制定的详尽管理制度和相应惩罚措施。这份规定描述了在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指引下,如何按照“教育纠错为主、处罚为辅”的思想对爆破物领用实施严格管理流程,例如明确指出了领取爆物品的操作程序:由持有合法资质的作业人员发起申请并获得主管技术员开具完整的领料通知单后进行领取;此外还强调当民爆物超出定量时必须经项目经理审核。同时规定了炸药库管理员应核查手续是否齐全方可发放民爆物,并要求对于未按规领用影响施工的情况作出处理意见;对项目内自耗品由项目部炮工全程监督施工作业等领用事项以及对违规人员给予不同程度的金钱罚款及书面通报批评等具体惩戒。对于已经领出民爆物品的安全保管、运输至使用点过程中的存放标准(如现场临时入柜上锁)和使用结束后的及时退库,规定同样明确了相应的责任人员、存放规范,特别是对民爆物品流向的严格监控,禁止任何形式非法转让或赠予他人。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将会受到严厉的经济和行政处罚。
《爆物品安全管理及违规处罚规定》适用于涉及到民爆物品使用与操作的工程建设施工单位或个人。该文档主要针对建筑行业中可能需要使用爆炸材料完成特定任务的企业和工人,尤其是地下采矿挖掘等项目中从事相关爆破作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持证上岗的炮工、负责现场监督的专职安全员及其所在单位的各级管理人员。旨在通过明确具体的规章条文确保从业人员能够熟悉民爆物品在各个环节下的管理标准,提高施工现场民爆物的安全管理水平,在保护生命财产不受威胁的前提下推进施工活动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