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物品收发、储存管理制度》讲解了民爆物品在储存和发放过程中的具体管理要求及规范。该制度描述了仓库需要取得存储许可证,并且要设置专职管理人员以确保储存在设计安全范围内。同时,明确规定库房内禁止出现明火等安全隐患,强调库房保持干燥通风、堆放便利以及实时监控温湿度状况的重要性。文档指出进入库区需注意着装和使用防火花工具,明确堆存的高宽限制及通道标准。通过实现防潮、防火等“十防”和保持无尘土等“十二无”规定,提升管理效能。当多个品种存放在同一库时,应参照相关规定,且包装必须完好才能混存。民爆物资发放遵循先进先出原则,保证账物相符并及时检查库存问题。过期或变质物品被严禁放行,此外编码登记也应符合公安管理部门的要求。
《民爆物品收发、储存管理制度》适用于涉及民爆物品的生产企业、仓储物流企业和相关施工单位。其行业领域主要包括矿山开采、工程建设和道路施工等相关需要民用爆炸物品的部门,特别是那些对民爆物品收发频繁且需要专门储存条件的企业和单位。此外,负责安全管理监督的地方监管部门以及公安机关也能依据此制度进行检查与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