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全阀、压力表实行定期检验的规定》讲解了国家劳动部关于压力容器中安全附件如安全阀和压力表应实行定期检验的制度。文档详细列明了不同设备和环境下,从工厂的锅炉、空压机等受压容器,到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火车罐车上安全装置如何进行有效的检测规定。对于固定设备上的安全装置,统一送交特定单位接受宝鸡市劳动部门授权的单位检测并办理相应手续;而移动车辆上安装的安全附件,则需向省级授权的单位提交定期审查请求并处理相应事宜。文中强调被检合格的安全阀将被加装铅封标识以示区分,所有检测过程的报告文件需要存入技术档案处存档,并在涉及运行设备的安全阀实验时指定专人操作以及多单位联合监督执行确保结果公正准确。新购买的安全阀门须提供所有相关资料并由计量处确认后才能使用,明确了各使用单位对安全阀的日常管理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维护保养、拆装以及及时发现问题反馈给有关监察和技术部门,从而保证设备灵敏可靠,一旦发生问题可以得到迅速且妥善地解决,严禁未经授权人员拆卸已经检验合格的装置。
《关于安全阀、压力表实行定期检验的规定》适用于化工、能源等相关行业的生产企业,特别是有锅炉、空压机及氧压机等关键设备的企业或者涉及铁路或公路运输大型液化气体储罐车运营的公司。此外,本文件同样指导着这些设施内的工作人员正确开展日常的安全维护工作,保障企业正常运作期间压力容器及其安全附件保持良好的状态,降低安全生产隐患,提高企业整体的安全管理水平,对于希望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建设的企业亦有一定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