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试试验装置安全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讲解了制定规定的目的是为规范院中试装置安全管理,识别并防范中试阶段存在的风险以防止在投用、运行过程发生的安全环保事故。规定描述了中试实验装置作为一体化的模拟工业化生产实验系统,并明确了本细则适用于院内所有已竣工验收后的中试及工业试验装置的安全管理范畴,排除了设计、施工和验收等前期阶段。
该文详细界定了各主体职责:技术开发处负责审查和监管安全;各个部门则落实从确认开车前的安全条件、编制操作规程以及进行培训到维护记录保存的细节工作。对于调试、运行与维护,细则提出具体要求。其中包括开车申请及审査流程,方案编定,人员教育训练和操作合规性监督。同时针对特殊环境下工作的个人保护措施也有严格的要求,在异常情况下要暂停操作直至确保无安全隐患才可继续。并且强调做好危险化学品和废弃物管理方面的要求,包括存放标识及后续处置的规定。定期的安全和卫生检查必不可少,以发现潜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对事故发生后应急反应机制也做出明确规定,对事故隐瞒者的严厉惩罚以及对安全生产表现优秀的奖励措施。
《中试试验装置安全运行管理实施细则》适用于从事科研和开发工作的院属各单位,这些单位拥有或运行着中试及其以上的试验设施,尤其是那些涉及到使用多仪器集成设备且具有连续或间歇性的化学合成及加工流程的研究场所。这一实施细则有助于指导研发团队理解如何确保实验室环境下的工艺过程的安全实施,从而有效降低实验中的风险,提升工作效率,保障研究人员及相关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