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硫调试安全管理的规定》讲解了脱硫系统在调试阶段的具体安全管理办法与实施细则,明确了项目经理及调试负责人的安全管理职责,涵盖从项目开始至竣工各个阶段的安全管控措施。文档强调项目经理作为脱硫系统调试安全第一负责人,需明确项目部调试工程安全责任,并参与多项具体工作的落实。文档指出在存在旁路烟道时,锅炉烘炉或点火投油油烟不得随意通过吸收塔,特殊情况下需要取得相关技术人员批准,并做好充分的安全防护。此外,还强调项目经理应进行调试前的技术交底并确保书面签字记录完整无误,专职和兼职安全员必须参加。文件进一步要求采购部门按照规定进行调试防护用品的采购与分发。另外,在分部、单机调试阶段以及整体启动试运阶段分别列出了一系列详细的强制性条款,例如工作票制度和现场检查验收要求,明确规定动火、电气操作等相关许可的严格流程。
《脱硫调试安全管理的规定》适用于从事电力工程建设、尤其是涉及脱硫系统调试及相关领域的工程人员、项目经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调试人员及各相关方如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等群体。这些内容对于保证火力发电厂、环保改造企业或其他采用燃煤烟气脱硫技术行业的安全施工与运行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