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讲解了关于保证青岛市液氨使用的安全性,避免发生重特大事故的系列措施,以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为宗旨制定。规定明确了氨的理化性质、健康危害及应急处理等内容。在理化性质上,文档指出氨分子式NH3,熔点-77.7℃、沸点-33.5℃等物理参数。此外,在化学活性与危险方面提到氨稳定性稳定但遇卤素、酰基氯等会发生剧烈反应,并且明确其燃烧爆炸特性及条件如爆炸下限15.7%,上限27.4%等。针对可能出现的危害如火灾,《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描述了灭火措施包括穿戴全身防火防毒服、切断气源及可能情况下移动燃烧容器等内容。对于泄漏应急处理进行了详细介绍:要求人员迅速疏散并隔离污染区域;储存运输注意事项中强调要存于阴凉通风仓间,远离火种等。在个人防护措施里,文件规定工作场地中有害物质最高容许浓度以及相应的工程控制、呼吸系统防护措施。
《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适用于青岛市涉及使用液氨的企业单位和个人操作人员。对于需要在工业流程或者实验过程中接触液氨的操作人员、管理人员以及应急救援人员有重要指导意义。它能够为企业提供完善的管理和技术保障机制,使得在遵循国家现有标准、规范的前提下更好地应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确保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完整,尤其适合那些从事与氨制冷相关的行业企业,如食品冷链保存、化工生产等对液氨应用较为广泛的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