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试剂存放点安全管理制度》讲解了化验用试剂保管点的安全管理和存放规范。制度明确了以相关法律法规和城投公司管理办法为基础制定本条例,确保各项操作有法可依。该文件强调了化学试剂品存放点应具备良好的通风环境,库顶需进行隔热处理且物品摆放有序,以此保证安全的物理条件。存放点周围15米内严格禁火,并设有显眼的禁火标示与消防器材,在出入人员方面实施管制,非相关人士不得随意进入;入库时对化学物品的各项指标、生产信息等详尽核查记录以确认符合标准,遵循先进先用的原则;在存储过程中根据物质类别采取特殊养护措施,并且不同种类的化学品必须分类隔离存放,以免发生化学反应引发灾害,比如有毒物品远离酸类物质单独储存、易燃物与氧化剂分开保存等;离库断电上锁,严禁门口堆物和机动车辆停留防止意外事故。剧毒物品需要更为严苛管理手段——采用双人双锁制度。此外还规定了喷淋系统的月度检测频率。并且提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操作员工需接受安全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增强应急管理技能。
《危险化学试剂存放点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化工实验室及其涉及化学制剂存储的中小型企业单位,尤其是在没有专门危化仓库的情况下,但又必须妥善保管少量危险试剂的小型实验研究部门。其旨在提供一套行之有效、易于操作并完全符合法律规章的安全管理体系给以上组织或场所使用,使他们能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标准,确保危险化学药品存取安全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