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炼化装置开停车规范》讲解了为了确保炼化生产装置在启动和停止过程中的安全性与稳定性所应遵循的规定。规定内容围绕正常开停工及紧急停工两类情况进行详尽的界定,其中不仅强调本规定适用于股份公司所属各炼化企业,在阐述管理职责时具体明确了不同层级人员和部门的具体分工。地区分公司级别的相关责任人包括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和地区分公司的生产运行部门,而厂级的生产管理职责则落于副厂长及厂内生产运营部门,并指出开停工文件包含的内容如审批单、技术方案及操作规程以及各自批准的程序流程,旨在从源头确保开工的各项手续齐全且合法合理。对于装置正式运转之前,该规定特别强调必须进行条件确认,以避免不必要的隐患存在,从组织机构设立至设备状况检查共十一项细致条目确保各方面均符合开工的标准,覆盖了人力资源配置到位、工艺资料完整、物资准备充足、设施设备检验良好等多个方面,全方位无死角保障炼化企业的生产装置能以良好的状态投入到生产和运行。
《中石油炼化装置开停车规范》适用于中石油下属所有进行炼油和化工生产装置开停工操作的企业及其相关作业环节。无论是地区分公司还是具体的下属工厂车间,《规范》为这些单位提供了一个完整的框架指导来保证在实施任何类型的装置开启或者关闭工作时都能做到安全管理。同时此规定的制定有助于整个行业内部形成一个更加标准化的操作模式,使参与炼化生产和管理的所有相关人员能够按照统一要求执行相应任务,有效降低风险系数,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与企业的稳定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