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制》讲解了公司内部从总经理到基层员工的全面危险废物防治责任,确保各级管理及工作人员明确各自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具体职责。总经理对公司环保和危废防治负总责,设立职能部门并领导其运作,审查批准危废防控计划与制度。公司生产安全环保主管副总经理受命于总经理直接指导下工作,在企业内部落实各项国家地方环保法令,掌握污染情况和发展动向,推动危废治理措施,并进行宣传教育、业务培训等活动。总工职责包括执行日常环保任务并向总经理负责,制定监督危废管理制度的编制与实施过程。环境保护管理人员专注于政策的学习和实际操作中的环境管控,参与项目建设的环评审核以及防新污染的工作,同时也要提高自身的业务和技术素质。班组长需确保本班组遵循所有规章制度并将危险废物处理纳入生产管理的各环节;普通员工需配合上级做好危险废物处理工作的落地工作,避免乱排乱放行为造成环境污染。
《人员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制》适用于需要严格执行危废防治的化工行业和其他可能涉及危险废弃物产生的工业制造领域。它指导公司内的各个层级了解自身所承担的角色和使命,特别是那些对自然资源利用较多,且有排放废水、废气、固废风险的企业。该文件有助于强化全体员工的环保意识,为保护生态环境提供行动准则,适用于希望通过规范内部流程来达到减少乃至预防危险废物产生并确保安全生产的企业,也适合希望加强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相关单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