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危废管理制度》讲解了为了加强公司利用过程中危险废物管理,防止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的制度内容。该制度指出根据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及安全管理条例制定相应规则以规范危险废物处理各环节活动。制度明确了关于危险废物包括危险特性废物等在内的术语定义及其在综合利用前的管理规定,强调了对收集暂存设施设置标识,禁止倾倒或混合收集处置,并且需要严格按照转移联单操作进行转运,不能与乘客共同乘坐同一运输工具,同时对危险废物转移有严格单位资质审查要求。它阐述了针对污染突发事件需即刻响应减轻污染、通报周边区域和向政府报告等内容,并对检查中发现违规行为制定了惩罚机制,确保制度执行。
《企业危废管理制度》适用于产生、收集、暂存、运输、利用处理危险废物的企业及相关人员。该制度尤其针对那些从事可能产生并需妥善处置危险废物行业领域的企业。例如化工生产、实验室研究机构、制造业工厂等场所内,涉及到使用、生成有害物质的所有员工均要依照本制度的规定行事,在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循相关的环境保护法规及内部安全标准,从而有效避免对周边生态环境以及职工健康造成潜在威胁,确保企业在法律合规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