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讲解了针对企业内部生产活动产生废弃物的处理要求及标准,详细阐述了一套规范性、科学化的管理制度。该文件指出了为加强公司内部危险废物处置管理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包括对危险废物的定义与识别,并且强调遵循相关环境保护法律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规,从而实现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目标。在容器及设施设置方面,必须确保危险废物标识清晰可见以避免误认和误用。同时禁止不合法处置方式,例如随意倾倒堆置、混入非危险废物收集等,并且规定需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特性进行分类处理。对于有需求转移的危险废物,则需严格依照程序填写联单,在未经正式批准的情况下严禁私自转移。文中还强调了各车间自身要对其产生的危险废物负责并做好详尽的台账记录,及时将信息报送至安全环保部接受统一监督管理。此外,明确指出了对职工劳动防护的重要性以及发生危险废物事故应急处理的要求,确保能及时有效地控制突发事件并减轻其带来的不利影响。
《危险废物贮存处置管理规定》适用于涉及危险废物产生、收集、暂存、利用、运输及其处理的所有企事业单位和机构,特别是那些从事石油化工、化学工业、机械制造以及其他过程中可能产生危废物质的领域。此文档旨在为这些行业内企业提供一整套可操作性强、系统完整的管理制度框架用于日常生产和应急情况,以保障环境健康,防范环境污染风险的发生,提升企业的环境管理水平,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以及企业周边生态环境的安全稳定,进而实现经济与社会和谐发展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