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检查制度》讲解了对分管民爆物品领导的职责要求,即其负责本矿内民爆物品的安全检查工作展开,通过规定确保安全管理深入基层落实到位。制度描述了从多个方面进行细致的检查流程,如确认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在日常管理中的具体落实状况,是否有隐患和漏洞,以及针对发现的问题是否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跟进复查隐患的整改情况。另外涵盖对存储库房的物理安全审查,例如门窗、门锁的牢固性和坚实性,同时对库区内避雷、照明、通风等设施是否能够保证齐全有效提出了明确规定。还指出要检查账目和实物一致性的问题,保障发放过程手续的健全性,以减少误差与丢失的可能性。同时明确对参与民爆物品管理操作人员即“四大员”的资质及履职情况进行监管,确保人员都需持证上岗并按照操作规范作业。最后强调了对各级主管领导的重视度考核,应关注主管领导把民爆器材安全管理作为重要任务,纳入工作议程,在发现问题后是否迅速且有效地研究解决方案。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检查制度》适用于从事矿山相关工作的单位或者团队,尤其侧重于民爆物品使用的行业领域。这一制度为民爆物品管理相关人员提供了系统化的指导框架,既适合于安全管理人员也适用于实际的操作工人和其他所有涉及民爆品运输、储存或使用流程中的从业人员,有助于各单位建立健全内部的安全监督机制,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加强风险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