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环境监测制度》讲解了环境监测制度的目的是在保护环境的前提下促进危险废物的综合利用,同时明确了这一制度是在一定时间和空间范围内对环境中污染物含量和浓度进行持续或间歇性测定的工作,通过观察、分析其变化来了解危废处理对环境的影响,进而推动改进并加强管理。《危险废物环境监测制度》描述了公司内部的监测对象,包括生产场所中的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染料尘)、厂界噪声和污水站臭气(VOCs)的排放指标,并说明了公司定期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每月一次的监测,且规定在应急事故或设备故障引发环境影响时需开展临时性检测以保障环保工作效果。
《危险废物环境监测制度》适用于各类涉及危险废物处理及综合利用的工业企业以及环保相关服务领域,尤其是那些存在潜在环境污染问题,如挥发性有机物、噪音污染等的企业。它还适用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负责环境治理工作的人员,用作制定具体实施细节的依据。该制度为从事危废管理的员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以及与外部合作的环境监测服务公司提供了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