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品”管理及使用制度》讲解了危险品的管理和使用规范,旨在加强企业对易燃、易爆和化学危险品(统称为“三品”)的有效管理。文中强调“三品”的涵盖内容具体为油料木材等容易引发火灾的物品;雷管炸药火线以及部分化学品等可能产生爆炸的物质;包括但不限于氰化物在内的化工用品。“三品”的申领程序需各单位提前申请并得到审核才能按照需求发放,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未耗尽的当班物料应遵循严格的收回规定。例如易爆炸物品在当天没有用完要归库且有收据,针对特殊的氰化物只能一次领取定量。另外,“三品”的存放有特定要求如设置专业存储空间配备消防器材并且由经过专业培训且具备高政治思想素质和责任感的人作为仓库保管人员进行管理。管理制度还特别强调了出入库手续健全性、“三品”物资安全保卫工作、针对不同时节的安全防范策略以及严格禁止相关危险行为。
《“三品”管理及使用制度》适用于涉及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的企业。这包括但不仅限于煤矿业化工厂以及从事相关业务的物流公司。此外还包括与这些危险物品有关的实验室或研究机构因为这类环境中涉及到大量实验用危险品,所以也必须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确保人身安全避免意外事件的发生影响社会稳定造成经济损失或者人员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