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运部汇报制度》讲解了在遇到不同类型的安全生产和设备故障情况下的应急汇报流程。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或重大设备损坏,如翻车机、给煤机、输煤皮带等设备出现故障,直接经济损失达到2000元或1小时内无法修复时应立即通知值长及相关管理人员。对于翻车机本体及其系统的故障,无论是轨道错位还是热控系统出问题,并由此造成超过2000元的损失或一小时以上的停机时间也要同样迅速报告上级管理者。斗轮机自身与系统方面的问题比如液压或者控制系统出现差错导致损失超过2000元或维修超1小时也需即刻汇报相关人员。当工程机械出现问题时,包括翻车伤人或者其他原因引起设备损坏且损失较大则马上反馈到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生产副总手中。转运或厂外拉煤车辆在规定范围内侧翻必须马上告诉部门值班负责人。若发现煤场发生盗窃,设备物资被盗要快速向主任及值长报告。建筑物遭受损伤,像灯塔倾斜,干煤棚变形等问题应该紧急上报相关领导以做应对。灰坝的安全状况受到威胁如积水、坝体裂纹等都必须及时向有关责任人报告避免更大风险。燃煤有自燃或其他损耗情况时也要迅速将消息传递给负责生产副总和值班人员。卸煤工作不顺或者系统发生故障致使不能正常卸煤也需要向上汇报并寻求解决方案。各班组需要确保在每晚6点以前把当天的所有煤炭运输状况总结汇报给部门领导。
《燃运部汇报制度》适用于涉及能源生产和管理的企业或单位中燃运部门员工以及相关管理人员。具体而言,在火力发电厂或以煤炭为主要燃料进行加工转化的企业内从事燃煤接卸、运输等相关工作的人员应当严格遵循这一汇报制度。它明确了不同层级工作人员对于各种突发安全事件应有的反应机制与汇报路径,有助于保证一旦出现问题可以迅速得到有效处理,减少对企业日常运营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这一制度尤其针对那些拥有复杂机械设备(如翻车机、输煤皮带、斗轮机等)的企业尤为重要,确保在发生设备故障或者其他非计划停工情况下能够及时准确地传达信息,为维护企业安全稳定生产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