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石生产岗位安全通则》讲解了关于电石生产过程中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及行为规范。电石生产人员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才能上岗。进入岗位,人员需要按规定佩戴齐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在生产操作期间需精力集中,坚守岗位严禁串岗睡岗。岗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工艺流程工作,且不允许违章操作,赋予工作人员拒绝不安全工具、设备使用和违章指挥的权利。针对特殊情况或有危及情况须得到上级批准后,并采取适当安全措施方可进行特殊作业,传动设备的启动由巡检工专门操作以防他人触碰造成危险事故。为避免CO中毒或爆炸事件,要经常维持良好的通风。在感觉身体出现异样情况下应该通知相关人员,禁止再继续操作以保障个人的安全。涉及到进出设备或容器内的情况必须依照化工部规定执行八个确保内容确保人身安全;鉴于电石炉区域属于禁火区,所以设置警告牌,检修动火时必须经过审批程序办理动火证等手续。防止事故发生需要配备足够的防毒面具救护器具,启动后应通知分厂领导并保证及时补充器材。外来人员没有批准不可随意进入生产环节区域入口;要求保持通道顺畅干净,放置充足的灭火器材同时让每位职工掌握正确使用办法。
《电石生产岗位安全通则》适用于电石生产企业,具体涵盖了企业内部从事电石生产相关作业的所有员工以及涉及到电石生产工艺的相关管理人员。该文件不仅适用于生产车间内的操作工人还与维护、检修工人、现场监管人员以及其他与之有关的岗位息息相关,从进入岗位前的准备到实际工作中的各类应急响应都给予了明确指导,从而保障全体员工能够在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环境下开展日常作业,同时也可作为企业对安全管理工作培训与监督的依据,为企业构建一个全面完善的安全管理机制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