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危险品管理标准》讲解了为规范热电有限公司 2300MW 新建工程中的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而设立的各项准则,包括从目的、适用范围到具体实施细节的规定。文中指出该规定的设立是为了在确保安全生产及保障生命财产安全的同时保护环境,并针对危险物品的整个管理流程——标识、搬运、贮存、发放和使用,进行了详尽的过程控制要求。对于危险物品,给出了明确定义,涵盖了可能影响职业与环境卫生的一系列有危害特性的物品。文档明确了职责分配,基建副总经理负责标准整体监督,安监部主管领导则是具体检查标准执行情况与改善提议者。第六章节中详细列明执行标准细则,在所有危险品的操作环节上,既需遵照国家标准也得依照本地规定做更特殊的处理。特别地对火工品种,文件提出了更为严格的库房设置、库区内设施设备安装、保管员和看守员任职资格等特殊要求,同时详细记录验收入库直至回收销毁过程。
《工程危险品管理标准》适用于热电领域特别是针对具有新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实践工作。具体适用对象不仅限于*热电有限公司及其相关的施工建设团队,还包括任何涉及2300MW级别的同类项目的企业和组织。此标准提供的操作规程,尤其有益于需要严格遵守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政策的单位。它为涉及此类工作的管理人员提供了一个全面的行动指南,确保在处理高风险的工程用化学品和其他危险材料过程中能有效地遵循国家安全法规,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健康,减少因危险品管理不善所导致的风险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