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制度》讲解了为保护员工不受职业病侵害所采取的具体措施与规定。制度明确指出其制定目的在于确保能及时有效地进行职业危害因素监测,以维护员工健康安全,并详细列明监测覆盖的主要范围为粉尘区、噪声源区及有毒有害气体区,这些区域涵盖了乙炔生成岗位、各车间及其相关工作站点等具体位置。在制度中,还详细分配了各部门在这一监测活动中的职责所在。综合管理部承担起组织并建立相应管理档案的重要任务,而各个部门负责人需对日常卫生管理、设施配置、警示标志设置以及监督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负全责。根据内容描述,公司内部所有涉及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地点和工作岗位都要遵照既定标准进行危害监测。验收时必须严格遵循建设项目“三同时”原则,在新建、改造或扩建工程项目时,职业危害控制设施应同步建设、运行,并在工程完成时做最后的职业危害验收检测,通过后才被允许启动。年度检测方面明确了不同危害要素,如其他尘检测、噪声和有毒物质的具体地点与每三年一次固定频率的监测规范。
《生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制度》适用于所有包含有类似特定高风险生产流程或者环境的企业机构,特别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到化学物质处理、高温熔炼、压缩机操作、气体罐装等业务范畴的工业企业。无论是制造业中涉及粉尘产生加工过程,还是需要处理各种危险化学品的工厂,此文档都能提供详尽的框架指导,帮助企业合理合规地实施必要的安全监测程序。它为管理者规划职业健康管理提供了重要指南,同时也作为保障一线员工身体健康权利的有效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