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科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讲解了副科长应贯彻执行的国家安全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明确了对国家安全标准、行业安全标准以及技术规范的严格执行。该文件强调副科长需监督建立健全本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指出副科长负责组织相关成员编制与修订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对这些规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操作人员情况。此外,对于车间生产工艺中的安全技术问题处理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督管理也被提及为副科长的主要职责之一。它还描述了副科长需要参与的安全大检查工作内容,以时刻掌握部门内的安全生产状态,确保可以及时了解并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该文进一步说明副科长需定期针对生产状况与工艺指标进行严格的大检查工作,任何超温超压或违反工艺技术规程的行为都会受到公开通报批评,旨在从细节出发保障安全生产环境不受损害。最后还提及到,在事故发生时配合安环部门对大型以上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并制定有效预防措施的工作任务。
《生产科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适用于制造业等重工业领域的企业内设部门。特别是在化工企业、冶金企业及其它有较高危险程度生产线运作环境中担任生产管理职务的专业人员如工厂经理、车间主任或具体岗位安全负责人等角色,他们需要依据这份责任制要求自身在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工作方面尽职尽责,确保生产活动既有效又安全地进行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