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二烯物料生产储运安全管理规定》讲解了全面加强丁二烯物料在生产、储存及运输中的安全管理工作。本规定针对丁二烯浓度不低于10mg/g的碳四物料,详细列明了炼化企业和销售单位在整个作业流程中的安全管理措施,明确了各部门具体职责和操作规程,并规定对各项规定的定期检查和考核。该法规特别强调了在生产过程中对设备如原料系统、精馏系统以及萃取系统的氧含量管理,确保阻聚剂使用合理,减少聚合物和其他副产品的产生,并在换热器切换操作中严格控制流程以保证备用泵不积累杂质并处于保护状态下。存储环节则要求严密控制储罐温度、压力与氧气量以维持安全环境,并设置了超压泄放报警系统。为保障日常的安全储存管理,需要设置严格的监测设施、应急注水管路与定期清理程序来避免过氧化物积聚带来的隐患,通过增加可燃气体报警器等设备确保储罐的安全可靠。对于停用、检修时需按步骤进行清理并使用防爆工具确保无残留危险物料且储罐恢复使用时要经过氮气置换处理。另外还提及储罐脱水的具体阀门设置方法与安全监控方式以保障脱水操作顺利执行。
《丁二烯物料生产储运安全管理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炼化企业的各类生产装置及其相关部门,包括但不限于操作一线工作人员、工艺技术主管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以及设备维护维修人员。这些群体在参与涉及丁二烯相关物料加工或储存任务中都须遵守该规定的条款。该规定同时也延伸至中国石油销售体系内的所有下属单位,这些单位无论从事何种形式上的丁二烯物料流转活动也均纳入此管理体系之下,共同促进整个产业链条内丁二烯从生产源头到最终消费者使用的全流程安全管理标准化和科学化建设。